史論 → 總目 → 引論 · 第 011 條 · 荀悅
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贯高首谋弑君,罪无赦,虽能证明其王无罪,小亮不塞大逆

引論 · 荀悅卷 12

元数据

字段
序号11
作者荀悅
形式論曰
12
案例IDe00767
原文字数54 字(全文底本补全)
同卷臣光曰#18, #19, #20, #21, #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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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全文底本补全)

荀悦论曰:贯高首为乱谋,杀主之贼;虽能证明其王,小亮不塞大逆,私行不赎公罪。《春秋》之义大居正,罪无赦可也。

白话精读

荀悦论曰:贯高首先谋划作乱,是杀主的贼人;虽然他能证明赵王张敖无罪,但小的诚信不能掩盖大的叛逆,私人的行为不能赎回公家的罪。《春秋》的大义以守正为根本,这样的罪不可赦免。

核心论点

1. 功过不能相抵:贯高证明赵王无罪(小亮),但弑君大逆(大罪)不能因此豁免,法理上的罪罚分离。

2. 春秋大义居正:以《春秋》"大居正"立论,原则性高于情节性。

3. 与司马光的关系:司马光评贯高"高祖之骄失臣,贯高之狠亡君"(#19臣光曰),荀悦定"贯高有罪",司马光补充"高祖也有过",一承一转。

关联

- 臣光曰同卷:#18, #19, #20, #21, #22

同作者#008 #016 #023 #024 #026 #027 #0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