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論 → 總目 → 引論 · 第 080 條 · 裴子野
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噬虎之兽知爱己子,危亡之君先弃本枝,友于兄弟不亦安乎

引論 · 裴子野卷 133

元数据

字段
序号80
作者裴子野
形式論曰
133
案例IDe11214
原文字数193 字(全文底本补全)
同卷臣光曰(本卷无臣光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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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全文底本补全)

裴子野论曰:“夫噬虎之兽,知爱己子;搏狸之鸟,非护异巢。太宗保字螟蛉,剿拉同气,既迷在原之天属,未识父子之自然。宋德告终,非天废也。夫危亡之君,未尝不先弃本枝,妪煦帝孽;推诚嬖狎,疾恶父兄。前乘覆车,后来并辔。借使叔仲有国,犹不先配天;而它人入室,将七庙绝祀;曾是莫怀,甘心扌前落。晋武背文明之托,而覆中州者贾后;太祖弃初宁之誓,而登合殿者元凶。祸福无门,奚其豫择!友于兄弟,不亦安乎!

白话精读

裴子野论曰:吃老虎的野兽知道爱护自己的幼崽,搏狸的鸟不护异巢。太宗(宋文帝)保护螟蛉(养他人子),剿灭同气(杀亲兄弟),既迷于"在原"(鹡鸰在原,兄弟急难)之天属,未识父子之自然。宋德告终,非天废也。夫危亡之君,未尝不先弃本枝、妪煦帝孽;推诚嬖狎、疾恶父兄。前乘覆车,后来并辔。借使叔仲有国,犹不先配天;而他人入室,将七庙绝祀,曾是莫怀,甘心剪落。晋武背文明之托而覆中州者贾后;太祖弃初宁之誓而登合殿者元凶。祸福无门,奚其豫择。友于兄弟,不亦安乎。

核心论点

1. 弃本枝的必然结局:杀亲兄弟、信外人(嬖狎),七庙绝祀是"先弃本枝"的必然(借使叔仲有国,他人岂能入室)。

2. 同室操戈的连锁:晋武弃贾后之托、宋文弃初宁之誓,先例在前,覆辙在后。

3. 与司马光的关系:司马光论"亲亲"(#33封建论、#72义康),裴子野此论是"兄弟相残亡国论"的极致表达。

关联

- 臣光曰同卷:(本卷无臣光曰)

同卷史論引論#079
同作者#068 #069 #070 #071 #072 #073 #076 #077 #078 #0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