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序号 | 49 |
| 作者 | 孫盛 |
| 形式 | 曰 |
| 卷 | 69 |
| 案例ID | e05057 |
| 原文字数 | 149 字(全文底本补全) |
| 同卷臣光曰 | #53, #54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全文底本补全)
孙盛曰:三年之丧,自天子达于庶人。故虽三季之末,七雄之敝,犹未有废衰斩于旬朔之间,释麻杖于反哭之日者也。逮于汉文,变易古制,人道之纪,一旦而废,固已道薄于当年,风颓于百代矣。魏王既追汉制,替其大礼,处莫重之哀而设飨宴之乐,居贻厥之始而堕王化之基,及至受禅,显纳二女,是以知王龄之不遐,卜世之期促也。
白话精读
孙盛曰:三年之丧,从天子到庶人都一样。所以虽在三季之末、七雄之敝,还没有在旬朔之间废掉斩衰之服、在反哭之日放下麻杖的。到了汉文帝,变更古制,人道的纲纪,一旦废弃,固然是道薄于当年、风颓于百代了。魏王(曹操)既追从汉制、替其大礼,处最重的哀伤却设宴飨之乐,居"贻厥孙谋"之始却堕王化之基;到受禅时又公然纳娶二女,由此可知魏国国运不会长久、卜世之期短促。
核心论点
1. 三年之丧的普遍性:孙盛坚持"自天子达于庶人",丧礼是礼制的底线,天子也不能免。
2. 汉文变古之咎:文帝短丧是"道薄当年、风颓百代"的转折点,为帝王一己之便坏百世之制。
3. 曹操的连锁罪证:废丧礼(违礼)+纳二女(乱伦常),孙盛从礼制推国运:魏祚不永。
4. 与司马光的关系:司马光论三年之丧(#56)全文呼应孙盛,"汉文变古坏礼"的批评直接来自此论。
关联
- 臣光曰同卷:#53, #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