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案例ID | e05082 |
| 卷 | 卷第六十九(魏纪一) |
| 纪年 | 世祖文皇帝上黄初二年(辛丑,公元二二一年) |
| 时代 | 东汉 |
| 主题 | 军事 |
| 关联人物 | 于禁, 魏文帝, 关羽 |
| 原文字数 | 52 字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脚本核验)
臣光曰:于禁将数万众,败不能死,生降于敌,既而复归。文帝废之可也,杀之可也,乃画陵屋以辱之,斯为不君矣!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1. 之,斯为不君矣!〔胡注〕赏庆刑威曰君。
白话精读
于禁统率几万军队,战败不能死节,活着投降敌人,后来又回来。魏文帝废了他可以,杀了他也可以,却把他画在曹操陵墓的墙壁上来羞辱他,这就不是做君主的样子了。
核心论点
1. 罚有边界:于禁降敌该罚(废之杀之皆可),但"画陵屋以辱之"越过了惩罚的正当边界。
2. 羞辱的代价:羞辱降将不是维护军纪,是泄私愤,君主用羞辱立威,降低的是自己的格调。
关联索引
- 人物索引:于禁, 魏文帝, 关羽
- 主题索引:军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