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序号 | 54 |
| 作者 | 習鑿齒 |
| 形式 | 論曰 |
| 卷 | 72 |
| 案例ID | e05298 |
| 原文字数 | 155 字(全文底本补全) |
| 同卷臣光曰 | (本卷无臣光曰)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全文底本补全)
习凿齿论曰:昔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,没齿而无怨言,圣人以为难。诸葛亮之使廖立垂泣,李严致死,岂徒无怨言而已哉!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,鉴至明而丑者忘怒;水鉴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,以其无私也。水鉴无私,犹以免谤,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,流矜恕之德,法行于不可不用,刑加乎自犯之罪,爵之而非私,诛之而不怒,天下有不服者乎!
白话精读
习凿齿论曰:从前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,伯氏没齿无怨言(圣人认为这很难。诸葛亮使廖立垂泣(废为民)、李严致死(贬废忧死),岂只是无怨言而已。水至平而邪者取法,镜至明而丑者忘怒)水镜之所以能穷尽万物而无怨,因为它无私。水镜无私尚且能免于毁谤,何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、流矜恕之德,法行于不可不用、刑加乎自犯之罪,爵之而非私、诛之而不怒,天下有不服的吗。
核心论点
1. 无私是执法的护身符:诸葛亮废廖立、贬李严,当事人无怨,因为"用心平"(公平)。
2. 水镜之喻:水至平、镜至明,执法的理想状态是无私透明。
3. 与司马光的关系:司马光论"至公至明"(#55用人论)直接化用此喻,"水镜无私"四字是司马光考评思想的图腾。
关联
- 臣光曰同卷:(本卷无臣光曰)
同卷史論:引論#0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