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論 → 總目 → 引論 · 第 054 條 · 習鑿齒
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水鉴无私,犹以免谤,诸葛亮使廖立垂泣李严致死,法行于无私

引論 · 習鑿齒卷 72

元数据

字段
序号54
作者習鑿齒
形式論曰
72
案例IDe05298
原文字数155 字(全文底本补全)
同卷臣光曰(本卷无臣光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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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全文底本补全)

习凿齿论曰:昔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,没齿而无怨言,圣人以为难。诸葛亮之使廖立垂泣,李严致死,岂徒无怨言而已哉!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,鉴至明而丑者忘怒;水鉴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,以其无私也。水鉴无私,犹以免谤,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,流矜恕之德,法行于不可不用,刑加乎自犯之罪,爵之而非私,诛之而不怒,天下有不服者乎!

白话精读

习凿齿论曰:从前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,伯氏没齿无怨言(圣人认为这很难。诸葛亮使廖立垂泣(废为民)、李严致死(贬废忧死),岂只是无怨言而已。水至平而邪者取法,镜至明而丑者忘怒)水镜之所以能穷尽万物而无怨,因为它无私。水镜无私尚且能免于毁谤,何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、流矜恕之德,法行于不可不用、刑加乎自犯之罪,爵之而非私、诛之而不怒,天下有不服的吗。

核心论点

1. 无私是执法的护身符:诸葛亮废廖立、贬李严,当事人无怨,因为"用心平"(公平)。

2. 水镜之喻:水至平、镜至明,执法的理想状态是无私透明。

3. 与司马光的关系:司马光论"至公至明"(#55用人论)直接化用此喻,"水镜无私"四字是司马光考评思想的图腾。

关联

- 臣光曰同卷:(本卷无臣光曰)

同卷史論引論#055
同作者#046 #047 #048 #062 #0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