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論 → 總目 → 引論 · 第 055 條 · 陳壽
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诸葛亮为相,开诚布公,善无微不赏,恶无纤不贬,管萧之亚

引論 · 陳壽卷 72

元数据

字段
序号55
作者陳壽
形式評曰
72
案例IDe05296_b
原文字数165 字(全文底本补全)
同卷臣光曰(本卷无臣光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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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全文底本补全)

陈寿评曰:诸葛亮之为相国也,抚百姓,示仪轨,约官职,从权制,开诚心,布公道;尽忠益时者,虽雠必赏,犯治怠慢者,虽亲必罚,服罪输情者,虽重必释,游辞巧饰者,虽轻必戮;善无微而不赏,恶无纤而不贬;庶事精练,物理其本,循名责实,虚伪不齿。终于邦域之内,咸畏而爱之,刑政虽峻而无怨者,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。可谓识治之良才,管、萧之亚匹矣!

白话精读

陈寿评曰:诸葛亮做丞相,抚百姓、示仪轨、约官职、从权制,开诚心、布公道;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,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,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,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;善无微而不赏,恶无纤而不贬;庶事精练、物理其本,循名责实、虚伪不齿。终于邦域之内,咸畏而爱之,刑政虽峻而无怨者,因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。可说是识治之良才,管仲、萧何之亚匹。

核心论点

1. 公私分明的执法样本:虽仇必赏、虽亲必罚,诸葛亮执法的最高原则是"公"。

2. 刑峻而无怨的奥秘:严刑峻法之所以无怨,在于"用心平而劝戒明",公平与透明消解怨恨。

3. 管萧之亚:陈寿把诸葛亮定为"识治之良才",治才的巅峰评价。

4. 与司马光的关系:这是全书最重要的一条"贤相论",司马光理想中的宰相(#55至公至明、#102用人)就是诸葛亮式的"开诚布公";此条与臣光曰#55构成全书"用人"主题的双峰。

关联

- 臣光曰同卷:(本卷无臣光曰)

同卷史論引論#054
同作者#050 #053 #058 #0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