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序号 | 55 |
| 作者 | 陳壽 |
| 形式 | 評曰 |
| 卷 | 72 |
| 案例ID | e05296_b |
| 原文字数 | 165 字(全文底本补全) |
| 同卷臣光曰 | (本卷无臣光曰)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全文底本补全)
陈寿评曰:诸葛亮之为相国也,抚百姓,示仪轨,约官职,从权制,开诚心,布公道;尽忠益时者,虽雠必赏,犯治怠慢者,虽亲必罚,服罪输情者,虽重必释,游辞巧饰者,虽轻必戮;善无微而不赏,恶无纤而不贬;庶事精练,物理其本,循名责实,虚伪不齿。终于邦域之内,咸畏而爱之,刑政虽峻而无怨者,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。可谓识治之良才,管、萧之亚匹矣!
白话精读
陈寿评曰:诸葛亮做丞相,抚百姓、示仪轨、约官职、从权制,开诚心、布公道;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,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,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,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;善无微而不赏,恶无纤而不贬;庶事精练、物理其本,循名责实、虚伪不齿。终于邦域之内,咸畏而爱之,刑政虽峻而无怨者,因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。可说是识治之良才,管仲、萧何之亚匹。
核心论点
1. 公私分明的执法样本:虽仇必赏、虽亲必罚,诸葛亮执法的最高原则是"公"。
2. 刑峻而无怨的奥秘:严刑峻法之所以无怨,在于"用心平而劝戒明",公平与透明消解怨恨。
3. 管萧之亚:陈寿把诸葛亮定为"识治之良才",治才的巅峰评价。
4. 与司马光的关系:这是全书最重要的一条"贤相论",司马光理想中的宰相(#55至公至明、#102用人)就是诸葛亮式的"开诚布公";此条与臣光曰#55构成全书"用人"主题的双峰。
关联
- 臣光曰同卷:(本卷无臣光曰)
同卷史論:引論#0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