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案例ID | e00148 |
| 卷 | 卷第二(周纪二) |
| 纪年 | 显王三十三年(乙酉,公元前三三六年) |
| 时代 | 战国 |
| 主题 | 用人 |
| 关联人物 | 子思, 孟子, 梁惠王 |
| 原文字数 | 58 字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脚本核验)
臣光曰:子思、孟子之言,一也。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,不仁者不知也。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,所与言之人异故也。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1. 仁者为知仁义之为〔胡注〕章:十二行本无“为”字;乙十一行本同。
白话精读
子思和孟子的说法,其实是一回事。只有仁者才知道仁义的好处,不仁的人根本不懂。所以孟子对梁惠王只讲仁义、不提利益,是因为说话对象不同,对仁者才讲得通仁义之利,对不仁者讲了也是白讲。
核心论点
1. 仁义与利不矛盾:仁义本身就是最大的利,只是不仁者看不到。
2. 因材施教:孟子对梁王"直以仁义而不及利",是看人下菜,对象决定说法。
关联索引
- 人物索引:子思, 孟子, 梁惠王
- 主题索引:用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