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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子思孟子言仁义,是一不是二

臣光曰卷 2

元数据

字段
案例IDe00148
卷第二(周纪二)
纪年显王三十三年(乙酉,公元前三三六年)
时代战国
主题用人
关联人物子思, 孟子, 梁惠王
原文字数58 字
案例库状态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

原文(脚本核验)

臣光曰:子思、孟子之言,一也。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,不仁者不知也。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,所与言之人异故也。
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
1. 仁者为知仁义之为〔胡注〕章:十二行本无“为”字;乙十一行本同。

白话精读

子思和孟子的说法,其实是一回事。只有仁者才知道仁义的好处,不仁的人根本不懂。所以孟子对梁惠王只讲仁义、不提利益,是因为说话对象不同,对仁者才讲得通仁义之利,对不仁者讲了也是白讲。

核心论点

1. 仁义与利不矛盾:仁义本身就是最大的利,只是不仁者看不到。

2. 因材施教:孟子对梁王"直以仁义而不及利",是看人下菜,对象决定说法。

关联索引

- 人物索引:子思, 孟子, 梁惠王

- 主题索引:用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