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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信是人君最大的资产,诈力换不来民心

臣光曰卷 2

元数据

字段
案例IDe00107
卷第二(周纪二)
纪年显王十年(壬戌,公元前三五九年)
时代战国
主题军事
关联人物齐桓公, 晋文公, 魏文侯, 秦孝公, 商鞅
原文字数241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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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脚本核验)

臣光曰:夫信者,人君之大宝也。国保于民,民保于信。非信无以使民,非民无以守国。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,霸者不欺四邻,善为国者不欺其民,善为家者不欺其亲。不善者反之:欺其邻国,欺其百姓,甚者欺其兄弟,欺其父子。上不信下,下不信上,上下离心,以至于败。所利不能药其所伤,所获不能补其所亡,岂不哀哉!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,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,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,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。此四君者,道非粹白,而商君尤称刻薄,又处战攻之世,天下趋于诈力,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,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!
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
1. 之王者不欺四海,〔胡注〕孔颖达曰:自今本昔曰古。

2. 侯不弃虞人之期,〔胡注〕姓谱:曹本自颛顼之玄孙陆终之子六安,是为曹姓。周武王封曹狭于邾,故邾,曹姓也。又云:曹,叔振铎之后,武王母弟也,后以为氏。史记:齐桓公伐鲁,鲁庄公请平,桓公许之,与盟于柯。将盟,曹沫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,请反鲁之侵地。桓公许之,曹沫去匕首而就臣位。桓公后悔,欲杀曹沫,管仲不可,遂反所侵地于鲁。诸侯闻之,皆信齐而欲附焉。左传:晋文公围原,命三日之粮。原不降,命去之。谍出,曰:“原将降矣。”军吏曰:“请待之。”公曰:“得原失信,所亡滋多。”退一舍而原降。魏文侯事见上卷威烈王二十三年。左传、谷梁并作“曹刿”。然则沫宜音刿,沫、刿声相近而字异耳。

白话精读

信,是君主最宝贵的资产。国家靠百姓保护,百姓靠信用维系。没有信用就无法驱使百姓,没有百姓就无法守住国家。古代的王者不欺骗天下,霸者不欺骗邻国,善治国者不欺骗自己的百姓,善治家者不欺骗自己的亲人。不善的人反着来:骗邻国、骗百姓,甚至骗兄弟、骗父子。上下离心,必然败亡。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、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、魏文侯不失虞人之期、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,这四个君主,行道上并非纯白,商鞅尤其以刻薄著称,又处在天下趋向诈力的时候,尚且不敢忘了信用来养民,何况是要做天下治平之政的人呢。

核心论点

1. 信→民→国链条:信使民,民守国,信用是治理链的第一环。

2. 不欺的对象分远近:王不欺四海、霸不欺四邻、国不欺其民、家不欺其亲,越高位越不能欺。

3. 商鞅悖论:最刻薄的商鞅也懂徙木立信,连诈力时代都不敢省信,何况治平之世。

关联索引

- 人物索引:齐桓公, 晋文公, 魏文侯, 秦孝公, 商鞅

- 主题索引:军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