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案例ID | e20624 |
| 卷 | 卷第二百二十(唐纪三十六) |
| 纪年 | 肃宗文明武德大圣大宣孝皇帝中之下乾元元年(戊戌,公元七五八年) |
| 时代 | 唐 |
| 主题 | 合法性 |
| 关联人物 | 唐肃宗, 李辅国 |
| 原文字数 | 732 字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脚本核验)
臣光曰:夫民生有欲,无主则乱。是故圣人制礼以治之。自天子、诸侯至于卿、大夫、士、庶人,尊卑有分,大小有伦,若纲条之相维,臂指之相使,是以民服事其上,而下无觊觎。其在《周易》,“上天、下泽,履。”象曰:“君子以辨上下,定民志。”此之谓也。凡人君所以能有其臣民者,以八柄存乎己也。苟或舍之,则彼此之势均,何以使其下哉!
肃宗遭唐中衰,幸而复国,是宜正上下之礼以纲纪四方;而偷取一时之安,不思永久之患。彼命将帅,统籓维,国之大事也,乃委一介之使,徇行伍之情,无问贤不肖,惟其所欲与者则授之。自是之后,积习为常,君臣循守,以为得策,谓之姑息。乃至偏裨士卒,杀逐主帅,亦不治其罪,因以其位任授之。然则爵禄、废置、杀生、予夺皆不出于上而出于下,乱之生也,庸有极乎!
且夫有国家者,赏善而诛恶,故为善者劝,为恶者惩。彼为人下而杀逐其上,恶孰大焉!乃使之拥旄秉钺,师长一方,是赏之也。赏以劝恶,恶其何所不至乎!《书》云:“远乃猷。”《诗》云:“猷之未远,是用大谏。”孔子曰:“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”为天下之政,而专事姑息,其忧患可胜校乎!由是为下者常眄眄焉伺其上,苟得间则攻而族之;为上者常惴惴焉畏其下,苟得间则掩而屠之;争务先发以逞其志,非有相保养为俱利久存之计也。如是而求天下之安,其可得乎!迹其厉阶,肇于此矣。
盖古者治军必本于礼,故晋文公城濮之战,见其师少长有礼,知其可用。今唐治军而不顾礼,使士卒得以陵偏裨,偏裨得以陵将帅,则将帅之陵天子,自然之势也。
由是祸乱继起,兵革不息,民坠涂炭,无所控诉,凡二百余年。然后宋受命。太祖始制军法,使以阶级相承,小有违犯,咸伏斧质。是以上下有叙,令行禁止,四征不庭,无思不服,宇内乂安,兆民允殖,以迄于今,皆由治军以礼故也。岂非诒谋之远哉!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1. 有欲,无主则乱。〔胡注〕书仲虺之诰之言。
2. ,若纲条之相维,〔胡注〕书说命曰:「若网在纲,有条而不紊」。
3. 」。臂指之相使,〔胡注〕贾谊曰:「如身之使臂,臂之使指,莫不制从。」
4. 以八柄存乎己也。〔胡注〕周礼:「王以八柄驭群臣:一曰爵,以驭其贵;二曰禄,以驭其富;三曰予,以驭其幸;四月置,以驭其行;五曰生,以驭其福;六曰夺,以驭其贫;七日废,以驭其罪;八曰诛,以驭其过。」
白话精读
百姓有欲望,没有君主就会混乱(所以圣人制礼来治理。从天子诸侯到卿大夫士庶人,尊卑有分、大小有伦,像纲条相维、臂指相使)所以百姓服从在上者,下面没有觊觎之心。《周易》"上天下泽"为"履"卦,象辞说"君子以辨上下,定民志",就是这个道理。君主之所以能拥有臣民,因为"八柄"(爵禄废置、杀生予夺八种权柄)在自己手里。如果放弃了,上下势力相当,凭什么使唤下面。肃宗遭唐室中衰,幸而恢复(正应当端正上下之礼来纲纪四方;却偷取一时之安、不思长久之患。任命将帅、统辖藩镇,是国家大事)却派一个使者,迎合行伍将士的心意,不问贤不肖,谁想要就给谁。从此积习成常、君臣循守,还自认为得策,叫做"姑息"。甚至偏裨士卒杀掉主帅,也不治罪,还把主帅之位授给杀他的人。这样,爵禄废置、杀生予夺都不出于上而出于下,祸乱就是这样产生的。
核心论点
1. 八柄在手的意义:君主统御的实质是"爵禄废置、杀生予夺"八种权柄不旁落,权柄下移即政权解体。
2. 姑息的代价:肃宗姑息藩镇("委一介之使,徇行伍之情",把将帅任命权交给军队自己)等于自废武功。
3. 乱生之由:杀帅者得帅位,奖励造反的激励机制一旦形成,"乱之生也"是必然(呼应#66宥反者)。
关联索引
- 人物索引:唐肃宗, 李辅国
- 主题索引:合法性
同卷史論:臣光曰#0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