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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政之大本在刑赏,晋武赦山涛褒李憙,刑赏两失

臣光曰卷 79

元数据

字段
案例IDe05774
卷第七十九(晋纪一)
纪年世祖武皇帝上之上泰始三年(丁亥,公元二六七年)
时代三国·魏晋
主题合法性
关联人物晋武帝, 山涛, 李憙, 刘友
原文字数142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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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脚本核验)

臣光曰:政之大本,在于刑赏,刑赏不明,政何以成!晋武帝赦山涛而褒李憙,其于刑、赏两失之。使憙所言为是,则涛不可赦;所言为非,则憙不足褒。褒之使言,言而不用,怨结于下,威玩于上,将安用之!且四臣同罪,刘友伏诛而涛等不问,避贵施贱,可谓政乎!创业之初,而政本不立,将以垂统后世,不亦难乎!

白话精读

政治的根本在于刑赏;刑赏不明,政治凭什么成功。晋武帝赦免山涛、褒奖李憙,在刑和赏两方面都失了当。如果李憙说得对,那山涛就不该赦;说得不对,那李憙就不该褒。褒奖他让他说话,话又不被采纳(下面积怨,上面失威,有什么用。而且四臣同罪,刘友被诛而山涛等不问罪)避贵施贱,这能叫政事吗。创业之初,政治的根本就不立,想垂统后世,不也太难了吗。

核心论点

1. 刑赏要一致:赦山涛与褒李憙自相矛盾,对同一案情的处理必须逻辑自洽。

2. 避贵施贱是政之大忌:四臣同罪,杀小官(刘友)放权贵(山涛),法律面前的不平等,动摇的是整个刑赏体系。

3. 创业之基:新政权的第一件事是立刑赏之信,"创业之初而政本不立,难以垂统"。

关联索引

- 人物索引:晋武帝, 山涛, 李憙, 刘友

- 主题索引:合法性

同卷史論臣光曰#0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