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案例ID | e27188 |
| 卷 | 卷第二百八十七(后汉纪二) |
| 纪年 |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中天福十二年(丁未,公元九四七年) |
| 时代 | 五代·后晋 |
| 主题 | 合法性 |
| 关联人物 | 后汉高祖, 杜重威, 张琏, 刘知远 |
| 原文字数 | 219 字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脚本核验)
臣光曰:汉高祖杀幽州无辜千五百人,非仁也;诱张琏而诛之,非信也;杜重威罪大而赦之,非刑也。仁以合众,信以行令,刑以惩奸,失此三者,何以守国!其祚运之不延也,宜哉!
高行周以慕容彦超在澶州,固辞鄴都。己卯,以忠武节度使史弘肇领归德节度使,兼侍卫马步都指挥使,义成节度使刘信领忠武节度使兼侍卫马步副都指挥使,徙彦超为天平节度使,并加同平章事。
吴越王弘踧大阅水军,赏赐倍于旧。胡进思固谏,弘倧怒,投笔水中,曰:“吾之财与士卒共之,奚多少之限邪!”
白话精读
后汉高祖(刘知远)杀幽州无辜一千五百人(不仁;诱骗张琏来杀)不信;杜重威罪大而赦免(不刑。仁以聚合众人、信以推行号令、刑以惩治奸恶)失去这三样,凭什么守国。他的国运不长久,是应该的。
核心论点
1. 治国三支柱:仁(合众)、信(行令)、刑(惩奸),三者缺一不可,刘知远全失。
2. 一君三失的标本:杀无辜(失仁)、诱杀(失信)、赦重罪(失刑),同一君主在三个维度同时崩坏。
3. 国运的因果:"祚运之不延也,宜哉",行为决定国运,不作道德空谈。
关联索引
- 人物索引:后汉高祖, 杜重威, 张琏, 刘知远
- 主题索引:合法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