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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既许薛延陀之婚而复绝之,太宗恃强弃信,虽灭其国犹可羞

臣光曰卷 197

元数据

字段
案例IDe17700
卷第一百九十七(唐纪十三)
纪年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下贞观十七年(癸卯,公元六四三年)
时代
主题合法性
关联人物唐太宗, 薛延陀, 真珠可汗, 孔子
原文字数7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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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脚本核验)

臣光曰:孔子称去食、去兵,不可去信。唐太宗审知薛延陀不可妻,则初勿许其昏可也;既许之矣,乃复恃强弃信而绝之,虽灭薛延陀,犹可羞也。王者发言出令,可不慎哉!“
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
1. 去兵,不可去信。〔胡注〕见论语。

白话精读

孔子说宁可去掉粮食、去掉军队,也不能去掉信用。唐太宗明知薛延陀不可嫁女(真珠可汗求亲),当初不答应就可以了;既然答应了,又倚仗强大背弃信用断绝婚约,即使灭了薛延陀,还是可耻的。王者发言出令,能不谨慎吗。

核心论点

1. 许诺的约束力:既许婚又弃信,强者的失信比弱者的失信伤害更大(毁的是王者的信用)。

2. 信高于胜:"虽灭薛延陀,犹可羞也",军事胜利赎不回信用损失(呼应#3信论)。

3. 发言出令要慎:王者一言,天下皆知,承诺前的审慎胜过承诺后的反悔。

关联索引

- 人物索引:唐太宗, 薛延陀, 真珠可汗, 孔子

- 主题索引:合法性

同卷史論臣光曰#0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