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案例ID | e17131 |
| 卷 | 卷第一百九十一(唐纪七) |
| 纪年 |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下之上武德九年(丙戌,公元六二六年) |
| 时代 | 隋 |
| 主题 | 用人 |
| 关联人物 | 唐高祖, 唐太宗, 李建成, 周文王, 泰伯, 子臧 |
| 原文字数 | 185 字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脚本核验)
臣光曰:立嫡以长,礼之正也。然高祖所以有天下,皆太宗之功;隐太子以庸劣居其右,地嫌势逼,必不相容。向使高祖有文王之明,隐太子有泰伯之贤,太宗有子臧之节,则乱何自而生矣!既不能然,太宗始欲俟其先发,然后应之,如此,则事非获已,犹为愈也。既而为群下所迫,遂至蹀血禁门,推刃同气,贻讥千古,惜哉!夫创业垂统之君,子孙之所仪刑也,彼中、明、肃、代之传继,得非有所指拟以为口实乎!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1. 太宗有子臧之节,〔胡注〕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;泰伯让国于弟王季历;子臧辞曹国而不受。
2. ,遂至蹀血禁门,〔胡注〕如淳曰:杀人流血滂沱为蹀血。师古曰:蹀,谓履涉之也。
白话精读
立嫡以长,是礼的正道。但高祖所以得天下,都是太宗的功劳;隐太子(李建成)以庸劣之身居嫡长之位,地位尴尬、形势相逼,必然不相容。假使高祖有文王那样的明察、隐太子有泰伯那样的贤德、太宗有子臧那样的节操,祸乱从哪里来。既然做不到,太宗起初想等建成先动手再应对(这样事非获已(不得已),还算好一点;结果被群下所迫,终于喋血玄武门、杀害亲兄弟,贻讥千古)可惜啊。创业垂统之君是子孙的榜样,后来中宗、明皇、肃宗、代宗的继位纷争,难道不是拿这事当借口吗。
核心论点
1. 三方共因:高祖不明(立长不立贤又让两子势均)、建成不贤(庸劣居右)、太宗不节(杀兄夺位),司马光不偏袒任何一方。
2. 次优方案的错失:太宗"欲俟其先发然后应之"(正当防卫路线)本可避免恶名,被群下所迫而提前动手。
3. 榜样的负作用:创业之君的行为是子孙的"口实",玄武门开了"兄弟相残夺位"的先例,贻害后世。
关联索引
- 人物索引:唐高祖, 唐太宗, 李建成, 周文王, 泰伯, 子臧
- 主题索引:用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