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案例ID | e12786 |
| 卷 | 卷第一百四十八(梁纪四) |
| 纪年 |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七年(戊戌,公元五一八年) |
| 时代 | 南朝·齐 |
| 主题 | 合法性 |
| 关联人物 | 北魏孝文帝, 元宏, 元详 |
| 原文字数 | 56 字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脚本核验)
臣光曰:宏为将则覆三军,为臣则涉大逆,高祖贷其死罪可矣。数旬之间,还为三公,于兄弟之恩诚厚矣,王者之法果安在哉!
白话精读
萧宏做将领则使三军覆没,做臣子则犯大逆之罪(梁武帝(高祖)饶他不死是可以的;但几十天内又让他当上三公)对兄弟的恩情确实深厚了,可王法在哪里呢。
核心论点
1. 恩与法的张力:萧宏北伐覆军(军事失职)+ 谋逆(政治死罪),武帝饶命已是法外开恩,复任三公则是恩过了头。
2. 兄弟情 vs 王法:"于兄弟之恩诚厚矣,王者之法果安在哉",用私人恩情悬置国家法律,是权力的任性(呼应#57刑赏、#78)。
关联索引
- 人物索引:北魏孝文帝, 元宏, 元详
- 主题索引:合法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