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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宏为将覆军、为臣涉逆,梁武帝贷其死又复三公,兄弟恩厚而王法何在

臣光曰卷 148

元数据

字段
案例IDe12786
卷第一百四十八(梁纪四)
纪年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七年(戊戌,公元五一八年)
时代南朝·齐
主题合法性
关联人物北魏孝文帝, 元宏, 元详
原文字数56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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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脚本核验)

臣光曰:宏为将则覆三军,为臣则涉大逆,高祖贷其死罪可矣。数旬之间,还为三公,于兄弟之恩诚厚矣,王者之法果安在哉!

白话精读

萧宏做将领则使三军覆没,做臣子则犯大逆之罪(梁武帝(高祖)饶他不死是可以的;但几十天内又让他当上三公)对兄弟的恩情确实深厚了,可王法在哪里呢。

核心论点

1. 恩与法的张力:萧宏北伐覆军(军事失职)+ 谋逆(政治死罪),武帝饶命已是法外开恩,复任三公则是恩过了头。

2. 兄弟情 vs 王法:"于兄弟之恩诚厚矣,王者之法果安在哉",用私人恩情悬置国家法律,是权力的任性(呼应#57刑赏、#78)。

关联索引

- 人物索引:北魏孝文帝, 元宏, 元详

- 主题索引:合法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