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数据
| 字段 | 值 |
| 案例ID | e11773 |
| 卷 | 卷第一百三十七(齐纪三) |
| 纪年 |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九年(辛未,公元四九一年) |
| 时代 | 南朝·宋 |
| 主题 | 合法性 |
| 关联人物 | 魏孝文帝, 屈到, 屈建, 卫成公 |
| 原文字数 | 80 字 |
| 案例库状态 | ✅ 已挂入 cases_complete_lite.json |
原文(脚本核验)
臣光曰:“昔屈到嗜芰,屈建去之,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,况子为天子,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,违礼甚矣!卫成公欲祀相,宁武子犹非之;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,使庶妇尸之乎!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1. 以私欲干国之典,〔胡注〕芰,菱也。屈建,屈到子也。国语:屈到嗜芰。有疾,召宗老而属之曰:「祭我必以芰。」及祥,宗老将荐芰。屈建命去之,曰:「祭典有之:『国君有牛享,大夫有羊馈,士有豚犬之奠,庶人有鱼炙之荐;笾豆脯醢,则上下共之。』不羞珍异,不陈庶侈,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典。」遂不用。
2. ,宁武子犹非之;〔胡注〕左传僖三十一年,狄围卫,卫迁于帝丘。卫成公万康叔谓己曰:「相夺予享。」公命祀相。宁武子不可,曰:「鬼神非其族类,不歆其祀。杞、郐何事,相之不享于久矣,非卫之罪也。不可以间成王、周公之命祀。请改祀命。」
3. ,使庶妇尸之乎!〔胡注〕豫章王嶷与帝同母,帝为嫡,故通鉴以嶷妃为庶妇。尸,主也。
白话精读
从前屈到爱吃菱角,屈建(其子)在他死后撤去菱角之祭(认为不能用私欲干扰国家礼典。何况儿子做了天子,却用庶人的礼节祭祀父亲(魏孝文帝以私祭方式祭父))违礼太严重了。卫成公想祭祀相,宁武子尚且反对;何况把祖先的祭祀降格到私室、让庶妇来主持呢。
核心论点
1. 私欲 vs 国典:屈建去芰,个人偏好不能凌驾于礼制(这是"克己复礼"的日常版)。
2. 天子的礼有等级:天子祭父当用天子之礼,用庶人之礼是"降格",司马光认为这是违礼(礼的等级性,呼应#1)。
3. 引例链:屈建去芰、宁武子非卫成公,两个"以礼正君"的范例。
关联索引
- 人物索引:魏孝文帝, 屈到, 屈建, 卫成公
- 主题索引:合法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