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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有功不赏有罪不诛,虽尧舜不能为治,苻坚宥反者,乱何自息

臣光曰卷 104

元数据

字段
案例IDe08110
卷第一百四(晋纪二十六)
纪年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中太元五年(庚辰,公元三八零年)
时代东晋十六国
主题军事
关联人物苻坚
原文字数132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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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脚本核验)

臣光曰:夫有功不赏,有罪不诛,虽尧、舜不能为治,况他人乎!秦王坚每得反者辄宥之,使其臣狃于为逆,行险徼幸,虽力屈被擒,犹不忧死,乱何自而息哉!《书》曰:“威克厥爱,允济;爱克厥威,允罔功。”《诗》云:“毋纵诡随,以谨罔极;式遏寇虐,无俾作慝。”今坚违之,能无亡乎!
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
1. 尧、舜不能为治,〔胡注〕用汉宣帝诏而略变其文。

2. 使其臣狃于为逆,〔胡注〕狃,狎也。

3. 厥威,允罔功。」〔胡注〕书胤征之辞。

4. 虐,无俾作慝。」〔胡注〕诗民劳第三章之辞。

白话精读

有功不赏、有罪不诛,就是尧舜也无法治理,何况别人。苻坚每次抓到造反的人都赦免(让臣下习惯于造反,行险侥幸,即使力屈被擒也不怕死)祸乱怎么能平息。《尚书》说"威克厥爱,允济;爱克厥威,允罔功"(威严胜过私爱才能成事,私爱胜过威严则一事无成);《诗经》说"毋纵诡随,以谨罔极"(不要纵容诡诈之人)。苻坚违背这些,能不亡吗。

核心论点

1. 赏罚是治理的底线:赏罚不明,制度整体失灵,这是司马光反复强调的"政之大本"(#57)。

2. 宥反者的连锁恶果:每次赦免造反者 = 宣布造反无成本,"狃于为逆,行险徼幸"成为风气。

3. 威爱之辨:《尚书》"威克厥爱",宽仁必须有威严兜底,否则仁就是纵恶(与#46宽猛相济互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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