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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史論

国将亡必多制,治乱在择人执本,不在法令繁密

臣光曰卷 57

元数据

字段
案例IDe04332
卷第五十七(汉纪四十九)
纪年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四年(乙卯,公元一七五年)
时代西汉
主题军事
关联人物汉灵帝, 叔向
原文字数191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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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(脚本核验)

臣光曰:叔向有言:“国将亡,必多制。”明王之政,谨择忠贤而任之,凡中外之臣,有功则赏,有罪则诛,无所阿私,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。所以然者何哉?执其本故也。及其衰也,百官之任不能择人,而禁令益多,防闲益密,有功者以阂文不赏,为奸者以巧法免诛,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。所以然者何哉?逐其末故也。孝灵之时,刺史、二千石贪如豺虎,暴殄烝民,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。以令视之,岂不适足为笑而深可为戒哉!

胡注(胡三省·附版本校勘)

〔〕为胡三省注,【】为版本校勘。按原文顺序编号:

1. 将亡,必多制。」〔胡注〕左传叔向诒子产书之言也。

2. 功者以阂文不赏,〔胡注〕阂,与碍同。

白话精读

叔向说:"国将亡,必多制。"(国家将亡,法令必然繁密)圣明之王的施政,谨慎选择忠贤任用他们,中外之臣有功则赏、有罪则诛、无所偏私(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。为什么?因为抓住了根本。到了衰世,百官不能择人,禁令越来越多、防闲越来越密)有功的人被条文卡住得不到赏,作奸的人钻法律空子免于诛罚,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。为什么?因为追逐枝末。汉灵帝时,刺史、二千石贪如豺虎、残害百姓,朝廷却死守"三互法"(回避制度),用今天的眼光看,岂不既可笑又可作深戒。

核心论点

1. 本末之辨:治乱之本在"择人"(执其本),不在"立法"(逐其末),人对了法自然简明。

2. 多制的恶性循环:衰世人不当、禁令繁,繁文缛节保护奸人、卡死功臣。

3. 三互法的讽刺:官员贪如豺虎没人管,却死守回避制度,制度错位是衰世的典型症状。

关联索引

- 人物索引:汉灵帝, 叔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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