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人物傳

王温舒传

西汉人物傳回《通鑑》卷 19

一、定调

把酷刑当业绩的人,全家死在"五族"两个字上。

王温舒是汉武帝朝的酷吏,官至中尉,掌京师治安。卷19记他"王温舒始为广平都尉,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,以为爪牙,皆把其阴重罪,而纵使督盗贼","快其意所欲得,此人虽有百罪,弗法;即有避,因其事夷之,亦灭宗",以酷吏立威;卷20记"时国家多事,桑弘羊等致利,王温舒之属峻法",他是武帝朝峻法的代表。他办案株连千余家,杀人如麻,以杀立威,一路升官。但他的结局,卷21记:"中尉王温舒坐为奸利,罪当族,自杀;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佗罪而族。光禄勋徐自为曰:“悲夫!古有三族,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!”"

他因奸利获罪,罪当灭族,自杀;两个弟弟和两个亲家也同时因他罪灭族,一家五族同灭。徐自为叹"古有三族,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"。杀人者人恒杀之,以杀立威的酷吏,最终全家死在灭族二字上。

二、小传

王温舒(?—前104),阳陵人,生年不详。武帝朝酷吏:元狩四年(前119)前后为河内太守,卷19记"河内太守王温舒为中尉",由河内太守迁中尉;卷19又记他任广平都尉时"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,以为爪牙",任河内太守时"捕郡中豪猾,相连坐千余家";元鼎四年(前113)复为中尉,卷20记"上乃复以王温舒为中尉,赵禹为廷尉";卷20又记"时国家多事,桑弘羊等致利,王温舒之属峻法,而儿宽等推文学,皆为九卿,更进用事";太初元年(前104)坐为奸利,罪当族,自杀,卷21实录,事在臣光曰#25条内。

通鉴记其一生:卷19(为河内太守、迁中尉)、卷20(复为中尉、峻法)、卷21(坐奸利自杀,#25)。"阴鸷酷烈"等语出自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,通鉴未载,本传依他史口径概述;卒年前104系卷21实录。

类型轴:酷吏之报(酷贪·以杀立威),与张汤(同朝)"酷吏双璧"、于定国(batch51)"平法反型"、严延年(同批候选)"屠伯"互文。

三、关键抉择

1. 治河内,以杀立威(元狩四年前后,前119)

卷19:"王温舒始为广平都尉,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,以为爪牙,皆把其阴重罪,而纵使督盗贼。快其意所欲得,此人虽有百罪,弗法;即有避,因其事夷之,亦灭宗。以其故,齐、赵之郊盗贼不敢近广平,广平声为道不拾遗。迁河内太守,以九月至,令郡具私马五十匹为驿,捕郡中豪猾,相连坐千余家。上书请,大者至族,小者乃死,家尽没入偿臧。奏行不过二三日得可,事论报,至流血十余里,河内皆怪其奏,以为神速。尽十二月,郡中毋声,毋敢夜行,野无犬吠之盗。"

2. 为中尉,穷治奸滑(元鼎四年,前113)

卷20:"上乃复以王温舒为中尉,赵禹为廷尉";卷20:"时国家多事,桑弘羊等致利,王温舒之属峻法,而儿宽等推文学,皆为九卿,更进用事。"

3. 坐奸利,罪当族自杀(太初元年,前104)

卷21:"中尉王温舒坐为奸利,罪当族,自杀;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佗罪而族。光禄勋徐自为曰:“悲夫!古有三族,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!”"

四、成败归因

4.1 史实归因

王温舒之死,死于"酷加贪",死因三层:

结构归因:武帝朝用峻法,酷吏有市场,王温舒峻法而武帝用之;但峻法横行、冤狱众多、酷吏结怨,终被清算。他在用峻法的时代靠酷上位,也在酷吏横行的结构中积累怨恨。他的成是时代加个人,他的死也是结构加个人。司马光#25(卷21)实录"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",正是酷吏之报。

4.2 性格驱力(酷吏的权变)

五、镜鉴

【时人评·光禄勋徐自为叹王温舒(卷21,实录直引)】

"中尉王温舒坐为奸利,罪当族,自杀;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佗罪而族。光禄勋徐自为曰:“悲夫!古有三族,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!”"

时人徐自为叹王温舒之死:古来灭族不过三族,王温舒同时灭五族,更惨。一家五族同灭,是酷吏之报的极致。时人的叹,是对以杀立威者的集体判决。

【史论·臣光曰 #25(卷21,条内实录)】

"武帝欲侯宠姬李氏,而使广利将兵伐宛,其意以为非有功不侯,不欲负高帝之约也。夫军旅大事,国之安危、民之死生系焉。苟为不择贤愚而授之,欲徼幸咫尺之功,藉以为名而私其所爱,不若无功而侯之为愈也。然则武帝有见于封国,无见于置将;谓之能守先帝之约,臣曰过矣。中尉王温舒坐为奸利,罪当族,自杀;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佗罪而族。光禄勋徐自为曰:“悲夫!古有三族,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!”"

司马光论武帝封侯(置将不当,李广利伐宛),王温舒坐为奸利自杀系#25条内实录。司马光借王温舒之死点出"用法之弊":武帝用峻法,酷吏横行,王温舒峻法、奸利、罪当族、五族同灭。以法害人者终死于法,司马光不肯定酷吏,借"王温舒五族"示法之私用的代价。害人终害己,全家灭族。

六、同类对照

七、今用

1. 立威的方式:以教立信胜过以杀立威。 王温舒以杀立威,河内酷刑株连,畏而升官,但积怨,终五族;黄霸以教立信,颍川教化富民,路不拾遗,民服而成。立威靠畏是一时的,靠服是长久的。管理带团队,以教立信,服得长久;以杀立威,畏得一时,积怨自毁。

2. 法制的峻平:平法胜过峻法。 王温舒峻法穷治,京师畏而不服;于定国罪疑从轻,民自以不冤。制度规则的峻与平,峻者严酷,畏而积怨;平者宽严有度,服而长久。规则之道在平,不在酷。

3. 害人者终自害,贪者终自毁。 王温舒害人,酷刑株连,结怨无数;贪,奸利,罪当族;终全家灭族,五族同灭。害人者人恒杀之,以权谋私者罪当族。职场上,害人和贪腐的代价,是清算与灭顶,只是早晚问题。

4. 公权私用是灭顶之灾。 王温舒把杀人权当特权、当生意,奸利变现,罪当族。公权私用的代价是罪当族、全家灭。权力的正道是公用为民,不是私用谋利。王温舒用权力杀人立威、用权力谋私获利,终被权力清算。

5. 业绩观要反思:以杀为绩是假业绩。 王温舒以杀为绩,河内肃清,是震恐而非治理,升官但积怨;黄霸以化为绩,富民路不拾遗,是真治理,民服而长久。看业绩要看长远,服是长久,畏是一时。真业绩是民服路不拾遗,假业绩是震恐流血十余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