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人物傳

樊英传

东汉人物傳回《通鑑》卷 51

一、定调

朝廷四次征召他都不去,最后被"架"到京师,隐士的骨气与朝廷的执念,在这里撞了个正着。

卷51 记载:"南阳樊英,少有学行,名著海内,陷于壶山之阳,州郡前后礼请,不应;公卿举贤良、方正、有道,皆不行;安帝赐策书征之,不赴。"州郡请他,他不应;公卿举荐,他不就;安帝下策书征召,他不赴。顺帝又"以策书、玄纁,备礼征英",他仍"固辞疾笃",结果"诏切责郡县,驾载上道",硬被抬上了路,到京之后"称疾不肯起;强舆入殿,犹不能屈"。

司马光在卷51 就此发了全文最长的隐逸专条(#44),开宗明义:"古之君子,邦有道则仕,邦无道则隐。"他把"隐"论证为君子在道不得行、害将及身时的深藏避祸,不是消极逃避;王者求隐士,当"取其道不取其人,务其实不务其名"。他同时警告两种反例:一种是"诱之以高位,胁之以严刑"的强致,另一种是"饰伪以邀誉"的假隐。樊英正是强致的标本:朝廷备礼而来,手段却已越界;隐者志不屈,身却不由己。

隐与仕的张力,本质是道与势的张力:隐者守道,王者用势;道胜则隐者全其志,势胜则隐者失其节。而真正的隐者,连势的诱惑与胁迫都能看穿。

二、小传

樊英,东汉顺帝时人,生卒年不详,南阳鲁阳人。少受业三辅,明于《五经》,隐于壶山之阳,从学者甚众。州郡前后礼请不应,公卿举贤良方正、有道皆不行,安帝赐策书征之不赴(卷51)。顺帝永建四年(129)复以策书、玄纁备礼征之,固辞疾笃;诏切责郡县,驾载上道;至京称疾不起,强舆入殿,"犹不能屈"(卷51)。帝使出就太医养疾,月致羊酒;后拜五官中郎将,数月称疾笃,诏以为光禄大夫,赐告归(卷51)。年七十余,卒于家。

类型轴:隐士全节(守道之隐,不降其志),与周党、韩福"诚心待之"、严光"故人之诚"、霍光"用势"互文。

三、关键抉择

1. 四次拒征(卷51)

卷51:"南阳樊英,少有学行,名著海内,陷于壶山之阳,州郡前后礼请,不应;公卿举贤良、方正、有道,皆不行;安帝赐策书征之,不赴。"

2. 被强致入朝(顺帝永建四年,129)

卷51:"是岁,帝复以策书、玄纁,备礼征英,英固辞疾笃。诏切责郡县,驾载上道。英不得已,到京,称疾不肯起;强舆入殿,犹不能屈。帝使出就太医养疾,月致羊酒。"

3. 称疾告归(卷51)

卷51:"其后帝乃为英设坛,令公车令导,尚书奉引,赐几、杖,待以师傅之礼,延问得失,拜五官中郎将。数月,英称疾笃;诏以为光禄大夫,赐告归,令在所送谷,以岁时致牛酒。英辞位不受,有诏譬旨,勿听。"

四、成败归因

4.1 史实归因

4.2 性格驱力(守道之隐)

五、镜鉴

【史论·臣光曰·#44(卷51,专条直引)】

"古之君子,邦有道则仕,邦无道则隐。隐非君子之所欲也。人莫己知而道不得行,群邪共处而害将及身,故深藏以避之。王者举逸民,扬仄陋,固为其有益于国家,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。……盖取其道不取其人,务其实不务其名也。……或者人主耻不能致,乃至诱之以高位,胁之以严刑。使彼诚君子邪,则位非所贪,刑非所畏,终不可得而致也;可致者,皆贪位畏刑之人也,乌足贵哉!……若孝昭之待韩福,光武之遇周党,以励廉耻,美风俗,斯亦可矣。"

司马光专条直评隐逸。其要义有二:其一,隐是君子在道不得行、害将及身时的深藏避祸,有其正当性,故"邦无道则隐";其二,王者求贤当以诚心,当"取其道不取其人,务其实不务其名",切不可"诱之以高位,胁之以严刑"——真君子位非所贪、刑非所畏,终不可得而致;可致者,皆贪位畏刑之人。樊英"犹不能屈",恰证其是真隐士;而顺帝的"驾载上道",正是强致之失。

【实录·强致(卷51,通鉴原文)】

"州郡前后礼请,不应;公卿举贤良、方正、有道,皆不行;安帝赐策书征之,不赴。是岁,帝复以策书、玄纁,备礼征英,英固辞疾笃。诏切责郡县,驾载上道。英不得已,到京,称疾不肯起;强舆入殿,犹不能屈。"

通鉴实录完整记录四拒征召与被强致入京的过程。从"不应""不行""不赴"到"强舆入殿,犹不能屈",一个隐士的骨气与一个朝廷的执念,都在这一段里。

六、同类对照

七、今用

1. "隐"不是逃避,是择道而处。樊英拒征,因"邦无道则隐"。当你拒绝一个机会时,要问自己:是道不合,还是怕困难?为原则拒绝是清醒,为逃避拒绝是软弱。

2. 强致求贤,求来的不是贤而是顺。顺帝"驾载上道",用威势请人,请来的只会是"贪位畏刑"者,真贤者不为所动。组织招揽人才,靠诚心尊重对方的道,不靠权势压服;强致的代价,是来的人不是你要的人。

3. 取其道不取其人,务其实不务其名。判断一个人或合作者,看理念与实绩,不看头衔与排场。樊英"名著海内"是名,"不出"是实;要名还是要实,司马光的回答是"务其实不务其名"。

4. 可屈其身,不可屈其志。樊英身被强致,志却"犹不能屈",称疾而归。在身与志的取舍上,身可让步,志不可让。但让步要有底线兜底:若身的让步大到志无法守住,就不是全节,而是失节。

5. 功之当为,不系于功后之遇。樊英之隐,不因被强致而失其全节;顺帝之强致,也不因樊英不屈而全盘否定,他最终赐告归,尚存礼意。道与礼分开记账,评价隐士如此,评价求贤者与贤者之间的关系亦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