笠翁堂 · 資治通鑑人物傳

太平公主传

一、定调

武则天最宠的女儿,一生三次站在政变的胜者一边,最后一次却败给了当年一起举事的侄子。

太平公主是唐高宗与武则天的幼女。武后朝,她举荐张易之、张昌宗兄弟入侍禁中,张氏兄弟得幸于太后,"贵盛,势倾朝野"(卷207);中宗景龙四年(710),她与临淄王李隆基合谋,"谋先事诛之",铲除韦氏;韦氏既灭,她"传少帝命,请让位于相王",促成睿宗即位,自居定策之功。景云、先天之际,她"依上皇之势,擅权用事","宰相七人,五出其门。文武之臣,太半附之"(卷210),又与窦怀贞、岑羲、萧至忠、崔湜等"谋废立",欲以赤箭粉置毒害玄宗。李隆基先发制人,她"逃入山寺,三日乃出,赐死于家"(卷210)。

她的一生连着三场政变:举荐男宠是固宠,参与诛韦是定策,密谋废立是败亡。盛衰之间,能看见政治联盟的时效——共同的敌人消失之后,当年的盟友如何一步步变成对手。

二、小传

太平公主(约665—713),唐高宗与武则天幼女,武后最宠爱。

武后朝,她举荐张昌宗入侍禁中,昌宗复荐张易之,"兄弟皆得幸于太后",赏赐不可胜纪(卷206)。此后张氏兄弟贵盛,武承嗣、武三思等皆"侯易之门庭,争执鞭辔"(卷206)。长安三年(703),她的男宠司礼丞高戬卷入魏元忠案,张昌宗构陷元忠与戬私议太后老矣,"贬元忠为高要尉,戬、说皆流岭表"(卷207)。神龙元年(705)中宗即位,"惟张易之党不原",太平公主加号镇国太平公主(卷207)。中宗朝,她与安乐公主争权,宗楚客等使侍御史冉祖雍"诬奏相王及太平公主",赖萧至忠泣谏得免(卷208)。景龙四年(710),与李隆基合谋诛韦,韦氏既灭,"太平公主传少帝命,请让位于相王"(卷209),睿宗即位。景云至先天年间,"依上皇之势,擅权用事","宰相七人,五出其门"(卷210),与窦怀贞等"谋废立",又与宫人元氏"谋于赤箭粉中置毒进于上"(卷210)。开元元年(713),玄宗先发制人,诛其党;公主"逃入山寺,三日乃出,赐死于家"(卷210),年约四十八。

类型轴:能臣无节(权臣·联盟时效),与韦后(同批)"诛韦两端"、张说(batch58)"遗佩刀劝断"、武则天(已写)"女主临朝"互文。

三、关键抉择

1. 举荐张易之兄弟入侍(神功元年,697)

卷206:"尚乘奉御张易之,行成之族孙也,年少,美姿容,善音律。太平公主荐易之弟昌宗入侍禁中,昌宗复荐易之,兄弟皆得幸于太后。"

2. 卷入魏元忠案(长安三年,703)

卷207:"司礼丞高戬,太平公主之所爱也。会太后不豫,张昌宗恐太后一日晏驾,为元忠所诛,乃谮元忠与戬私议云'太后老矣,不若挟太子为久长。'太后怒,下元忠、戬狱,将使与昌宗廷辨之。"

3. 参与诛韦(景龙四年,710)

卷209:"隆基乃与太平公主及公主子卫尉卿薛崇暕、苑总监赣人钟绍京、尚衣奏御王崇晔、前朝邑尉刘幽求、利仁府折冲麻嗣宗谋先事诛之。"

4. 专权(景云元年至开元元年,710-713)

卷210:"太平公主依上皇之势,擅权用事,与上有隙,宰相七人,五出其门。文武之臣,太半附之。与窦怀贞、岑羲、萧至忠、崔湜及太子少保薛稷、雍州长史新兴王晋、左羽林大将军常元楷、知右羽林将军事李慈、左金吾将军李钦、中书舍人李猷、右散骑常侍贾膺福、鸿胪卿唐晙及僧慧范等谋废立,又与宫人元氏谋于赤箭粉中置毒进于上。"

5. 被诛(开元元年,713)

卷210:"太平公主逃入山寺,三日乃出,赐死于家,公主诸子及党与死者数十人。薛崇简以数谏其母被挞,特免死,赐姓李,官爵如故。籍公主家,财货山积,珍物侔于御府。"

四、成败归因

4.1 史实归因

4.2 性格驱力

五、镜鉴

【史论·臣光曰·#CG116(卷291,臣节专论,母题相关)】

本批实录支撑型批次,通鉴无专条点名太平公主之臣光曰,此为诚实声明。相关母题见卷291臣光曰:"天地设位,圣人则之,以制礼立法,内有夫妇,外有君臣。妇之从夫,终身不改;臣之事君,有死无贰。"司马光论臣节以"有死无贰"为极则,太平公主非臣,本传不引,只借其"女主干政"的母题作背景:唐自武后而韦后而太平,女主、公主连番干政,正是"内有夫妇,外有君臣"的礼法秩序一再被挑战的时期。

【实录·专权与被诛(卷210,通鉴原文)】

"太平公主依上皇之势,擅权用事,与上有隙,宰相七人,五出其门。文武之臣,太半附之。"又"太平公主逃入山寺,三日乃出,赐死于家,公主诸子及党与死者数十人。薛崇简以数谏其母被挞,特免死,赐姓李,官爵如故。籍公主家,财货山积,珍物侔于御府。"

通鉴实录太平公主之盛(七相五出其门、文武太半附之)与其败(赐死于家、财货山积、诸子党与死者数十人)。"薛崇简以数谏其母被挞,特免死"一句尤其可味:整个集团里唯一免死的,是那个劝她收手而被打的儿子。

【时人评(同卷实录)】

卷208萧至忠:"陛下富有四海,不能容一弟一妹,而使人罗织害之乎!"(救相王、太平,中宗遂寝其事);卷210王琚:"事迫矣,不可不速发!"(促玄宗先发);卷210陆象先:"既以功立,当以罪废。今实无罪,象先终不敢从。"(拒附谋废立,玄宗叹"岁寒知松柏")。

六、同类对照

七、今用

1. 联盟以共同敌人为黏合剂,敌人消失后要重新定义关系。太平与隆基因诛韦结盟,韦灭后没有重新定义关系,从战友变成对手。合作关系的本质是共同目标,目标达成后,要么并肩找新目标,要么体面分道;不重新定义,盟友就会变对手。凡是因"共同的对手"而结的盟,都该在对手消失后主动谈下一步。

2. "定策之功"有时效。太平"传少帝命,请让位于相王",自以为居功至伟;但隆基即位后,定策者就成了新皇的威胁。帮谁上位的功劳,在上位完成后会变成功高震主。定策者的自处只有两条路:让权(如周勃谢病归相印),或等着被清算(如太平专权被诛)。功劳是帮助时的价值,不是上位后的资本。

3. "过去的权"输给"现在的权"。太平依上皇之势对抗现任皇帝,几乎必败。旧权威(太上皇、前领导、老资历)只有情分,新权威(现任、新格局)有制度授权。倚老对抗现任,输的不是道理,是格局。

4. 止损线:当你对劝你收手的人生气时,你已经在错路上。太平身边最后一个说真话的人是儿子薛崇简,"数谏其母被挞",她打了劝她收手的儿子。结果是儿子对(免死)、她错(赐死)。韦后杀燕钦融、太平挞薛崇简,听不进真话是专权者的共同症状。身边那个让你烦的劝谏者,往往是你最后的止损线。

5. 权之势不系于权之当。太平"依上皇之势,擅权用事",势大到宰相七人五出其门、文武太半附之,最后仍赐死于家。势是资源,可聚可散;当是正当性,公主干政、谋废立就是僭越。势再大敌不过名分,资源再雄厚也补不上合法性的缺口。权和势要分开算,名分之盛,不系于名分之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