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定调
汉武帝的太子,被一场巫蛊逼反,父子相残,太子自经。司马光把这场悲剧的根子,归于"教养太子"之失。
刘据是武帝长子,卫子夫所生,元狩元年(前122)立为皇太子,居储位三十年。武帝晚年爱少子刘弗陵,乃命其所生门曰"尧母门","是以奸臣逆探上意,知其奇爱少子,欲以为嗣,遂有危皇后、太子之心,卒成巫蛊之祸"(卷22)。江充自以与太子及卫氏有隙,"见上年老,恐晏驾后为太子所诛,因是为奸,言上疾祟在巫蛊"。征和二年(前91),巫蛊狱起,江充掘地求偶人,直掘到皇后、太子宫,"掘地纵横,太子、皇后无复施床处",又云"于太子宫得木人尤多,又有帛书,所言不道;当奏闻"。太子惶恐无路,问计少傅石德,石德劝他"可矫以节收捕充等系狱,穷治其奸诈"。太子矫诏发兵,兵败亡匿,在湖县泉鸠里"自度不得脱,即入室距户自经"。
司马光在卷22 专发一段议论(#27):"古之明王教养太子,为之择方正敦良之士,以为保傅、师友,使朝夕与之游处。左右前后无非正人,出入起居无非正道,然犹有淫放邪僻而陷于祸败者焉,今乃使太子自通宾客,从其所好。夫正直难亲,谄谀易合,此固中人之常情,宜太子之不终也!"武帝没给太子择方正敦良之士,反而"使太子自通宾客,从其所好",以致太子危难时身边只有出"矫诏"之策的石德。"教养"之失,与"巫蛊"构陷、"父子"猜疑合在一起,酿成了刘据之死。
二、小传
刘据(前128—前91),汉武帝长子,卫皇后(卫子夫)所生,史称戾太子、卫太子。元狩元年(前122)立为皇太子,时年七岁。居储位三十年,仁恕温谨(《汉书》载,通鉴未详)。武帝晚年"命其所生门曰尧母门",暗示爱少子,奸臣逆探上意,遂有危皇后、太子之心(卷22)。征和二年(前91),江充以巫蛊构陷,太子问计石德,"矫以节收捕充",发兵反抗,兵败亡匿泉鸠里,"自度不得脱,即入室距户自经"。后田千秋讼冤,"子弄父兵,罪当笞",武帝族灭江充家,"作思子宫,为归来望思之台于湖,天下闻而悲之"。
类型轴:储君蒙冤(储位·教养之失),与汉武帝(同卷"晚而多疑")、江充(同卷"逆探上意")、萧望之(已写"被构陷")、汉昭帝("尧母门"之谶的另一面)互文。
三、关键抉择
1. 巫蛊构陷下问计石德(征和二年,前91)
卷22:"是时,方士及诸神巫多聚京师,率皆左道惑众,变幻无所不为。女巫往来宫中,教美人度厄,每屋辄埋木人祭祀之。因妒忌恚詈,更相告讦,以为祝诅上,无道。上怒,所杀后宫延及大臣,死者数百人。上心既以为疑……江充自以与太子及卫氏有隙,见上年老,恐晏驾后为太子所诛,因是为奸,言上疾祟在巫蛊。于是上以充为使者,治巫蛊狱。"
- 情境:武帝年老多疑,江充被任为使者治巫蛊狱,"充先治后宫希幸夫人,以次及皇后、太子宫,掘地纵横,太子、皇后无复施床处",又诬太子宫得木人尤多。
- 选项:一是自辩(太子本欲"归谢",自陈无罪);二是自危而问计,走"矫诏"之路。
- 所选:太子惧,问计少傅石德。石德说:"前丞相父子、两公主及卫氏皆坐此,今巫与使者掘地得征验,不知巫置之邪,将实有也,无以自明。可矫以节收捕充等系狱,穷治其奸诈。"太子初答"吾人子,安得擅诛!不如归谢,幸得无罪",终因"江充持太子甚急",遂从石德计。
- 后果:太子使客诈为使者,"收捕充等",斩江充;但矫诏坐实"反",武帝闻"太子反",发兵相攻。
- 复盘:石德之计看似解围,实为死路。一个"矫"字,把太子从被害者变成了反者。太子"无以自明",辩不清,走投无路之下选了程序外自救,结果自证其罪。此步定全传基调:被构陷者最忌"矫",一矫,反罪就坐实了。
2. 发兵与败亡(征和二年,前91)
卷22:"太子使舍人无且持节夜入未央宫殿长秋门,因长御倚华具白皇后,发中厩车载射士,出武库兵,发长乐宫卫卒。长安扰乱,言太子反。"又:"庚寅,太子兵败,南奔覆盎城门。"又:"太子亡,东至湖,藏匿泉鸠里";"吏围捕太子。太子自度不得脱,即入室距户自经。"
- 情境:太子发兵后与丞相屈氂所将兵战于长安,五日而败,南奔出亡。
- 选项:一是束手就擒;二是发兵反抗,求一线生机。
- 所选:发兵,败,亡匿,自经。
- 后果:太子死于泉鸠里;卫皇后被收玺绶,自杀;诸太子宾客坐诛,随太子发兵者以反法族。
- 复盘:壶关三老茂上书说得最透:"今皇太子为汉适嗣,承万世之业,体祖宗之重,亲则皇帝之宗子也。江充,布衣之人,闾阎之隶臣耳;陛下显而用之,衔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。"太子"进则不得见上,退则困于乱臣,独冤结而无告,不忍忿忿之心,起而杀充,恐惧逋逃,子盗父兵,以救难自免耳","臣窃以为无邪心"。太子之死,不在"选错",在"无路":辩是死,反也是死,他选了最后一条路,仍是死路。
3. 身后昭雪(征和二年后)
卷22:"上颇知太子惶恐无它意,会高寝郎田千秋上急变,讼太子冤曰:“子弄父兵,罪当笞。天子之子过误杀人,当何罪哉!”上乃大感寤……而族灭江充家,焚苏文于横桥上……上怜太子无辜,乃作思子宫,为归来望思之台于湖,天下闻而悲之。"
- 情境:太子已死,武帝渐知太子惶恐无它意,巫蛊冤案渐露。
- 选项:一是不了了之;二是昭雪太子。
- 所选:田千秋讼冤,武帝大感寤,族灭江充家,焚苏文,作思子宫。
- 后果:太子冤名得雪;武帝晚年自悔,轮台诏罢方士;田千秋以一言拜为大鸿胪,后为丞相。
- 复盘:"子弄父兵,罪当笞"八个字点醒了武帝:儿子动用父亲的兵,至多笞刑,何来反罪。公道来得太晚,太子已不能复生。"父子相残"的冤痛,最终以"天下闻而悲之"收场,是巫蛊之祸最沉重的一页。
四、成败归因
4.1 史实归因
- 成(生前):居储位三十年(前122—前91),储君之位稳固;身后得昭雪,田千秋讼冤"子弄父兵",武帝作思子宫追思,天下悲之。
- 败(身死):一是巫蛊构陷,江充"掘地得征验",假证成实;二是矫诏发兵,程序外自救坐实反罪;三是教养之失,太子身边无方正保傅,危难时只有出"矫诏"之策的石德。
4.2 性格驱力
- 形成:刘据生于储位,长于宫廷。武帝晚年猜忌益深,"尧母门"一出,储位便悬;江充"逆探上意",正是钻了这个空子。
- 收益:储君身份是他三十年的保护,也是他最终的死穴。太子之位既招皇帝之忌,又招权臣之觊觎。
- 反噬:太子仁恕温谨,遇事却"无以自明"。巫蛊案中武帝信了构陷,太子辩无可辩,惶恐之下走了矫诏的绝路。司马光把根子归于教养(#27):"古之明王教养太子,为之择方正敦良之士,以为保傅、师友,使朝夕与之游处。"一个人平时身边围着什么人,危难时身边就有什么人;武帝让太子自通宾客,太子身边便只有石德之流。
五、镜鉴
【史论·臣光曰·#27(卷22,专条直引)】
"古之明王教养太子,为之择方正敦良之士,以为保傅、师友,使朝夕与之游处。左右前后无非正人,出入起居无非正道,然犹有淫放邪僻而陷于祸败者焉,今乃使太子自通宾客,从其所好。夫正直难亲,谄谀易合,此固中人之常情,宜太子之不终也!"
司马光把太子的"不终"归因于教养之失:明王教养太子,要"择方正敦良之士"为保傅师友,让太子"朝夕与之游处",身边"无非正人";武帝却"使太子自通宾客,从其所好"。"正直难亲,谄谀易合"是中人之常情,所以更要靠制度性的保傅去对抗常情。储君教养,是国本所在。
【实录·巫蛊之祸(卷22,通鉴原文)】
"江充自以与太子及卫氏有隙,见上年老,恐晏驾后为太子所诛,因是为奸,言上疾祟在巫蛊。于是上以充为使者,治巫蛊狱。"又"充先治后宫希幸夫人,以次及皇后、太子宫,掘地纵横,太子、皇后无复施床处。"构陷始于武帝之疑,巫蛊狱"自京师、三辅连及郡、国,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"。田千秋"子弄父兵,罪当笞"之讼,最终使武帝"族灭江充家,焚苏文于横桥上",又"作思子宫,为归来望思之台于湖,天下闻而悲之"。
六、同类对照
- 汉武帝(西汉·帝王·已写):武帝晚年多疑,"上心既以为疑",巫蛊狱起;太子被构陷,无以自明。君疑是构陷的土壤:江充正是利用"上心既以为疑",才敢"掘地得征验"。"父疑子",奸人乘之。
- 汉昭帝(西汉·帝王·已写):"尧母门"之谶落在刘弗陵身上,他成了"奇爱少子"的受益者,最终继位;落在刘据身上,却是"危皇后、太子之心"的凶兆。同一句"奇爱少子",对一个是福,对一个是祸。
- 萧望之(西汉·直臣·已写):同是被构陷而死。望之高节,宁饮鸩不诎辱;刘据惶恐,矫诏自救反而坐实。被构陷者的两种死法:一个守节而亡,一个自救而亡,都死在"君疑"与"诬陷"的夹缝里。
- 江充(同卷·构陷者):江充"自以与太子及卫氏有隙",趁武帝之疑构陷太子,又借巫蛊狱杀人无算;最终武帝知冤,族灭其家。构陷者死于构陷,也是巫蛊之祸的报应。
七、今用
1. 培养接班人是预防,不是善后。武帝没给太子择方正保傅,让太子"自通宾客,从其所好";到巫蛊案发,太子身边只有出矫诏之策的石德,无人可谏可护。接班人平时的环境,决定了危难时他身边站着什么人。平时择什么人,急时就有什么人。 2. 放任会让人自动靠近顺己者。"正直难亲,谄谀易合"(#27),不加引导地"从其所好",人会被谄谀包围,正直者反而疏远。培养要主动"择正人",难亲也要亲。 3. 被冤枉时,走制度不走程序外。太子"无以自明",矫诏发兵是程序外自救,结果坐实反罪;田千秋"讼冤"走的是申诉之路(虽是事后),"子弄父兵,罪当笞"是制度内的公道。被构陷时,自辩无效也要留证据、走申诉,而不是绕过程序。 4. 程序外自救的代价是三重。一坐实罪名,二失去同情,三再无翻案空间。被害者一旦动用"矫诏"式的手段,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。 5. 冤与失,分开记账。太子储位三十年的正,不因巫蛊之冤而废;武帝晚年的悔,也不因太子已死而免。太子之冤得昭雪,武帝之失有定评,各记各账,才不把悲剧简化成单方面的罪责。